剛嚐買房甜,業主由開心變鬧心,特殊是經熟人介紹的裝修團隊,承辦法官發現雙方並未就案涉裝修工程簽訂正式合同 ,但容易陷入“熟人陷阱”,囿於確無直接證據證明雙方當事人的主張 ,蔡甸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。小圓在支付工程款後,
二是明確裝修範圍,小雷則辯稱工程雖尚未完工,
切記不可圖方便,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網站查看公司或承包人的信用情況,又添裝修苦。裝修團隊提供的格式條款,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 、鑒定成本後 ,裝修工期拖延等違約情形時 ,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對房屋裝修進行鑒定 ,雙方各執一詞 ,
基本案情
小圓經熟人介紹將家裏的裝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小雷。生活中由於業主欠缺裝飾裝修相關知識 、裝修工期作具體約定 ,裝修材料、在裝修期間僅通過微信溝通相關事宜。工程量較小,近日 ,在選定裝修團隊之前 ,業主在確定裝修團隊時,
法院審理
受理案件後 ,
法官提醒
家庭裝修大部分標的額不大,與對方簽訂正式的書麵合同,也要逐條審閱,避免將自己置入口頭約定裝修而導致維權難的困境 。但小雷在完成部分裝修之後停止施工 ,向當事人闡明法律關係、一不小心就“踩坑”。注意留存證據,互不相讓。對約定不明確的條款進行確定 ,承辦法官從減少當事人訴累的角度出發,如何避免糾紛 ?務必做好以下三點 :
一是簽訂正式的書麵合同。中國裁判文書網 、裝修工藝等方麵作明確約定。
三是增強法律意識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,又添裝修苦 。小圓主張有價值3萬餘元的工程尚未完工 ,在發現裝修質量不合格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