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文匯報訊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一名警察去年5月在院舍內,電槍用電擊槍擊倒一名95歲老婦,制服致跌導致對方跌倒,歲婦死澳殺罪日产玛驰最終因腦出血不治 。警誤澳洲《衛報》周三(11月27日)報道 ,電槍涉事警察懷特被裁定誤殺罪成,制服致跌他現時處於行政休假,歲婦死澳殺罪當局會考慮是警誤否允許他繼續擔任警察。新南威爾斯州警察局長韋伯形容案件令人難過 ,電槍這種事根本不應發生 。制服致跌
靠助行器慢行持刀
事發於去年5月17日 ,歲婦死澳殺罪日产玛驰警方接報抵達名為亞蘭比的警誤院舍 ,發現95歲的電槍老婦諾蘭攜帶一把鋒利刀具,在院舍內走動 。制服致跌法庭文件顯示 ,歲婦死澳殺罪諾蘭體重約47.5公斤,隻能依靠助行器緩慢移動 ,估計她患有認知障礙 ,未有聽從指令放下刀。當諾蘭走向警察時,懷特上前用電擊槍擊中她的胸部,諾蘭隨即後仰跌倒 ,頭部受傷,一周後因腦出血去世。
懷特庭上辯稱,諾蘭被21次要求放下刀,且無視了20次警察的指示。他形容儘管諾蘭身體虛弱